|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138)创建于1958年,是广西唯一的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5760多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三年名列广西高校第一名。
校本部: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 中兴校区:南宁市中尧路17—2号(距离校本部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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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Email:gxjyzhaoban@sina.com gxjszb@163.com
二、我院2007年面对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2430人。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三、招生科目:各专业文理兼招,部分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四、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五、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当第1、2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第3至6专业志愿作为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逐个安排,录满为止;接受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但要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计划未满时,可按各省招生的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属子女;其它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
(二)外语要求:英语。
(三)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转氨酶超过正常范围的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生1.65米、女生1.55米以上。
(五)考生可通过高考查询卡查询、登陆学院网站或电话查询。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六)对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均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正式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原则上不接受转专业申请,第一学期的综合成绩在本班名列前1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六、收费标准:学费5500—6000元/年;住宿费400—900元/生·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新生第一年安排在中兴校区学习,第二年、第三年安排在校本部学习。其它专业安排在校本部学习。
八、学院设有奖学金和贫困学生资助中心,主要开展以下资助活动:
(一)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二本线以上的理工类和文史类新生,学院奖励6000元;高考成绩在本省区三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新生前列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不重复)。
(二)优秀奖(助)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推荐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
(三)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四)助学贷款:学院可协助家庭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九、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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