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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北海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北海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523

院校性质:广西区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一、学院简介

北海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北海市唯一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北海市西藏南路,校园占地面积260多亩,共有2个校区,建筑面积达10万多平方米。学院环境优美、怡人,是全国“绿色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北海市“园林式单位”。 学院教学及生活设施现代化,为学生提供优良、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教学楼群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除了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外,我院还聘请了外教和众多的校外专家、学者为学院的客座教授,形成了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经广西教育厅批准,今年我院面向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河北、贵州、云南、四川等九省招收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制冷与冷藏技术、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英语、艺术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涉外旅游、食品营养与检测、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等16个专业20个方向的高职生共1110人。

三、就业前景

在二十多年的办学中,学院不断整合教育资源,注重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实施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并重的制度,努力使专业的设置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同时与诸多的大中型企业公司建立广泛而稳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并确定就业合作关系。学院注重就业指导,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中心,并定期召开人才供求见面会,积极为毕业生创造就业机会。不断为社会培养和输送素质全面的高级实用型专业人才。

四、招生对象

招收应届普通高中、中专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五、专业调整

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本人想读专业确不相符,入学报到时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

六、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实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艺术专业录取时,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6、学院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或局域网录取。录取名单一经确定,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通过电话信息咨询台等形式公布,我院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7、在今年的新生录取中我们将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我院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八、招生咨询

2007年招生录取期间,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长期安排专职老师值班,开通招生专线电话并在学院招生网开设留言板进行咨询。广大考生可直接到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详细咨询,也可通过招生咨询电话或学院招生网进行咨询和报名。

学院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南路

招就办电话:0779-3926369、0779-3926339

传真号: 0779-3926339

网址: http://www.bhzyxy.net

招就办邮箱:bhzyzb339@163.com

邮编: 536000

本章程由北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备注:高校招生简章及章程仅供参考,如与学校公布的不一致的,请以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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